本文為英文版的機器翻譯版本,如內容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之處,概以英文版為準。
設定複寫
注意
您設定複寫之前就已存在於儲存貯體中的物件不會自動複寫。換句話說,Amazon S3 on Outposts 不會追溯複寫物件。若要複寫您在複寫組態之前建立的物件,您可使用 CopyObject
API 操作以將其複製到相同的儲存貯體。複製物件之後,這些物件會在儲存貯體中顯示為「新」物件,且複寫組態將套用至這些物件。如需複製物件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《Amazon Simple Storage Service API 參考》中的 使用 AWS SDK for Java 在 Amazon S3 on Outposts 儲存貯體中複製物件 和 CopyObject。
若要啟用 S3 Replication on Outposts,請將複寫規則新增至來源 Outposts 儲存貯體。複寫規則會通知 S3 on Outposts 依指定方式複寫物件。在複寫規則中,您必須提供以下項目:
-
來源 Outposts 儲存貯體存取點 — 您想要 S3 on Outposts 從其中複寫物件的存取點 Amazon Resource Name (ARN) 或存取點別名。如需使用存取點別名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針對您的 S3 on Outposts 存取點使用儲存貯體樣式別名。
-
您要複寫的物件 – 您可以複寫來源 Outposts 儲存貯體中的所有物件或物件子集。您可以在組態中提供金鑰名稱前綴、一或多個物件標籤或兩者,來識別子集。
例如,如果您將複寫規則設定為僅複寫具有金鑰名稱前綴為
Tax/
的物件,則 S3 on Outposts 會複寫具有Tax/doc1
或Tax/doc2
等金鑰的物件。但不會複寫具有Legal/doc3
金鑰的物件。如果您指定字首以及一或多個標籤,則 S3 on Outposts 僅會複寫具備特定索引鍵字首和標籤的物件。 -
目的地 Outposts 儲存貯體 — 您想要 S3 on Outposts 複寫物件的儲存貯體 ARN 或存取點別名。
您可以使用 REST API、AWS SDK、AWS Command Line Interface (AWS CLI) 或 Amazon S3 主控台來設定複寫規則。
S3 on Outposts 也提供 API 操作來支援設定複寫規則。如需詳細資訊,請參閱 Amazon Simple Storage Service API 參考中的下列主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