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動態應用程式架構的動態應用程式提供者的應用程式權利 - Amazon AppStream 2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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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動態應用程式架構的動態應用程式提供者的應用程式權利

注意

Linux 型堆疊目前不支援使用動態應用程式架構管理應用程式權利。

Amazon AppStream 2.0 支援動態建置應用程式目錄,以在使用者從 AppStream 2.0 堆疊進行串流時顯示。您可以使用 AppStream 2.0 提供的 API 操作來開發動態應用程式提供者,以即時修改使用者可在串流執行個體上存取的應用程式。或者,您可以實作使用這些 API 操作的第三方動態應用程式提供者。

注意

此功能需要使用已聯結 Microsoft Active Directory 網域的 AppStream 2.0Always-On 或 On-Demand 機群。如需更多詳細資訊,請參閱 使用活動目錄 AppStream 2.0。此功能不適用於多工作階段機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