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PS02-BP07 團隊之間的責任是預先定義或經過協商的
團隊間已定義或協商說明如何相互配合及支援的協議 (例如,回應時間、服務水準目標或服務水準協議)。團隊間的溝通管道記錄於文件中。透過了解團隊工作對於業務成果和其他團隊及組織成果的影響,可得知其任務的優先順序,並協助他們適當地回應。
如果責任和擁有權未定義或未知,則您會面臨風險,不僅無法及時處理必要的活動,在解決這些需求時還會出現冗餘和可能相互衝突的工作。
預期成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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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隊間的工作或支援協議經過議定並記錄於文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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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互支援或合作的團隊定義了溝通管道和回應預期。
常見的反模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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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過程發生問題,兩個不同的團隊各自起始了疑難排解。其各自為政的工作使中斷更為嚴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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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運團隊需要開發團隊的協助,但雙方並未就回應時間達成協議。要求卡在積存中。
建立此最佳實務的優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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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隊知道如何彼此互動與支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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眾人對回應能力有相同的預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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溝通管道明確定義。
未建立此最佳實務時的風險暴露等級:低
實作指引
實作此最佳實務意味著,團隊間對於彼此的合作方式不會有歧義。正式協議明訂了團隊相互合作或支援的方式。團隊間的溝通管道記錄於文件中。
客戶範例
AnyCompany Retail 的 SRE 團隊與其開發團隊間有一份服務水準協議。無論開發團隊是否是在其票證系統提出要求的,應該都能在十五分鐘內獲得回應。如果發生站點中斷,SRE 團隊將主導調查,並由開發團隊提供支援。
實作步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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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組織中的利害關係人合作,根據流程和程序制定團隊之間的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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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兩個團隊之間共用流程或程序,請制定關於團隊應如何共事的執行手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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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團隊之間相互依賴,請協議要求的回應 SL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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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您的知識管理系統中記錄責任。
實作計劃的工作量:中。如果團隊之間目前沒有任何協議,與組織中的利害關係人達成協議可能會頗費周章。
資源
相關的最佳實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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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S02-BP02 已為流程和程序識別擁有者 - 必須在設定團隊之間的協議之前識別程序擁有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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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S02-BP03 已為營運活動識別負責其效能的擁有者 - 必須在設定團隊之間的協議之前識別營運活動擁有權。
相關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