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定複寫 - Amazon Simple Storage Service

本文為英文版的機器翻譯版本,如內容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之處,概以英文版為準。

設定複寫

注意

您設定複寫之前就已存在的物件不會自動複寫。換句話說,Amazon S3 不會追溯複寫物件。若要複寫在複寫組態之前建立的物件,請使用 S3 批次複寫。若要進一步了解設定批次複寫,請參閱 複寫現有物件

若要啟用相同區域複寫 (SRR) 或跨區域複寫 (CRR),請新增複寫組態至來源儲存貯體。此組態會通知 Amazon S3 依指定方式複寫物件。在複寫組態中,您必須提供以下項目:

  • 目的地儲存貯體 – 您希望 Amazon S3 在其中複寫物件的儲存貯體。

  • 您要複寫的物件 – 您可以複寫來源儲存貯體中的所有物件或物件子集。您可以在組態中提供金鑰名稱前綴、一或多個物件標籤或兩者,來識別子集。

    例如,如果您將複寫規則設定為僅複寫具有金鑰名稱前綴為 Tax/ 的物件,則 Amazon S3 會複寫具有 Tax/doc1Tax/doc2 等金鑰的物件。但不會複寫具有 Legal/doc3 金鑰的物件。如果您指定字首以及一或多個標籤,則 Amazon S3 僅會複寫具備特定索引鍵字首和標籤的物件。

除了這些最低需求以外,您可以選擇下列選項:

  • 複本儲存體方案 – 根據預設,Amazon S3 會使用與來源物件相同的儲存體方案來存放物件複本。您可以為複本指定不同的儲存體方案。

  • 複本擁有權 – Amazon S3 會假設物件複本的擁有者持續是來源物件擁有者。所以,當複寫物件時,也會複寫對應的物件存取控制清單 (ACL) 或 S3 物件擁有權設定。如果來源與目的地儲存貯體的擁有者是不同的 AWS 帳戶,您可以設定複寫,以將複本擁有者變更為擁有目標儲存貯體的 AWS 帳戶 。

您可以使用 REST API、 AWS 開發套件 AWS Command Line Interface (AWS CLI) 或 Amazon S3 主控台來設定複寫。

Amazon S3 也提供 API 操作來支援設定複寫規則。如需詳細資訊,請參閱 Amazon Simple Storage Service API 參考中的下列主題: